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内教发〔2025〕18号)相关规定精神及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和助学金异动工作要求,确定张龙伟等1457名同学拟享受国家助学金、潘子豪等14名同学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杨宇航等29名同学拟享受应征入伍学费一次性补偿、连冉宜等11名同学拟享受应征入伍学费减免,现将受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21日
联 系 人:任老师 史老师
联系电话:15248807556 13653538436
监督电话:0483-8336102
附件: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2025年应征入伍学生学费一次性补偿拟资助名单、2025年应征入伍学生学费减免拟资助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