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于5月31日进驻内蒙古,于昨天进驻阿拉善盟,为充分做好督导准备工作,请同学们认真知晓以下告知事项:
1.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知晓率100%的要求,请同学们继续利用午自习、晚自习学习相关知识,并做好学习过程材料的收集留存。对中央督导组进行的知识测试、深入了解等需要到学生中开展的工作,同学们要积极配合、热情饱满、言之有物。
2. 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是紧紧围绕涉及师生利益和影响校园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欺凌、霸凌学生的恶势力,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校园安全稳定,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感。
3. 学院全面开展征集、研判和打击制止在校生扫黑除恶犯罪问题;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师生人生安全的社会涉黑涉恶问题;威胁利诱在校生犯罪的违法势力线索;诱导学生陷入不良贷的犯罪势力线索;校内、校外欺压凌辱学生的涉黑涉恶势力问题;拉帮结派相互斗殴等侵犯师生人身、财产权益的现象;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线索及其它影响师生安全的黑恶犯罪问题。
4. 请同学们提高法治观念,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安全,进一步明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任务、开展的重点工作。对发现上述线索的或人身受到侵害的和碰到任何问题的,请同学们一定及时向各班义务监督员、班主任、辅导员、宿管员、系、学生处和学院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切实保证自身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5. 全体学生要提高警惕、不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活动,自觉抵制诱惑、远离不良校园贷,严格自律、控制自我的行为,避免极端情绪碰撞,不欺凌同学,理性地看待周围的人和事、做到自律自强、举止文明、遵守公约。
6. 督导组督导期间请同学们一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言行举止。对出现的不请假离校、不遵守课堂秩序、在校内外打架斗殴、有意激化矛盾、校园欺凌等现象从重处分。
7. 学院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工作要求,营造扫黑除恶、校园欺凌高压氛围,请同学们知畏惧懂退让、讲真话讲实话,最大限度与一切黑恶、乱象做斗争,保护好自己、保护好校园这片净土。
7条为层层递进关系,学习(知道要打击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及时举报(渠道是畅通的5个层级7支队伍,不能知而不报);遵规守纪(扫黑除恶期间,一切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从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