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退役士兵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是国家 宝贵的人力资源。根据《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 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 号)文件要求,全日制在 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结合我院实际情 况,为切实做好我院 2022 年(春季和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 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及发放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院的全日制在籍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包含 2023 秋季、2024 年春季学期已退役复学的在籍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按 1650 元/学期的标准填报。
三、评审要求
(一)按学期进行评定,申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必 须向所在的班级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填写《阿拉善职业技术学 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 1),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 议认定小组成员民主评议,报系部审核。已经提交过《阿拉善职 业技术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 1)的学生无需重 复提交,2023 年秋季和 2024 年春季学期有新增且符合申请条件 的学生需要按照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二)对于因退学、转学、休学、死亡等原因不能继续在校 学习的受助学生,学校应停止其助学金发放。
(三)各系部要按照评审条件,严格把关审核程序和环节, 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按照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落实到每一位退役学生身上。
(五)评审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 的责任。
(六)推荐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名单在各系部公示 3 个工 作日(不含节假日和周末),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 核并上报学院资助领导小组评审。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系将《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 请表》(附件 1)(附学生的退役证)以及《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 附件 2), 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压缩包)于 6 月 21 日前报送至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楼 519)。
(二)请各系务必要按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资助中心审核。不得因报送不及时而影响全院专项资金的发放。
联系人;李慧玲
联系电话:****2024 182****7658
附件 1: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 格调整在一张);
附件 2: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2023-2024 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4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