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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转发《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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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0]23号)文件要求,将此通知广泛宣传,转发、告之每一位生源地贷款学生并督促学生在自主选择期内(9月20日-11月10日)登录国家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线上申请操作,自主选择“浮动利率贷款”或“固定利率贷款”,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0]23号)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