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
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内教财字
〔2019〕37号
)文件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开展高
中
职
系
班级评议认定小组建立
工作
。
一、系学生认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建立要求各系按“系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高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中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表中要求建立系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填写表3种表,选拔出的组长、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所有组长、成员加入“阿职院资助”QQ群,群号:157587095,此项工作9月16日完成,2种表格电子版(发QQ:2534697759离线)、纸质版交院资助中心。
二、系认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职能职责新学年开学时,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回收学生填写的《认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依据民政、扶贫、工会、残联等部门贫困家庭的相关信息数据,建立本班困难档案,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初步提出本班级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认定,报系认定工作组审核。系认定工作组负责审核汇总所属班级认定小组提出的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核准。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核准和汇总各院系学生名单,提出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