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精神,落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学院五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构建我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推行班级心理委员制度,在每个班级中设立心理委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委员的选拔要求
1.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2.对心理学有浓厚兴趣,能积极主动学习相关知识与技能;
3.责任心强,愿意为班级同学心理健康工作贡献时间和精力;
4.沟通能力强,乐于与人交往,人际关系和谐;
5.有敏锐的观察力;
6.善解人意,善于倾听。
二、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1.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
2.向有需要心理咨询的学生提供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负责老师等基本情况,发现个别学生有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时,及时向本班班主任、辅导员报告,或到心理咨询中心寻求帮助;
3.配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职能部门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事件;
4.自觉学习心理学的相关理论,积极参加学院、系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培训。
5.加强与其他班干部的联系,密切关注本班每个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实时与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沟通。
6.适时开展朋辈心理互助教育,加强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的力量。
三、管理与考核
班级心理委员按照学生干部的要求进行管理与考核,在业务上接受学院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请各系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报学生处。
联系人: 包文莹
附件: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