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关于
做好2022年度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激励我院在校学生发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立德立志,实现学习和思想上的双重激励,根据《乌兰夫基金会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乌基字[2021]5号)和《乌兰夫基金会关于扩大和调整乌兰夫奖学金实施范围的意见》(乌基字[2021]6号)及《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的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度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上,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遵守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
(二)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三)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入学以来所有学期平均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
(四)学业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获奖或表现特别优秀者。
(五)遵循大额奖学金不重复获得的原则,参评学生在同一评选年度内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在乌兰夫奖学金评选范围之内。
(六)选拔评审方式可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制,其中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全系前10%(学习成绩以教务处提供为准,按2022年度春季和秋季学期总分排名先后),且没有任何不及格科目,占 55 分;参加全国、全区、学院各项技能大赛并获奖(有获奖证书)占15分(全国6、全区5分、学院4分);在校期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有证书或证明)占6分;社会实践能力强(参加各类公益服务及校内外志愿者等社会活动)占4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份子)占3分;获得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学团干部(有证书)占7分(自治区级3分,盟、院级2分,最高7分);在院级各类活动中获奖(有证书)占5分(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最高5分);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占5分(国家励志奖学金3分,自治区励志奖学金2分,学院奖学金1分)。推选分数最高的学生。量化打分要做到应登(记)尽登(记),并由各系审核印证材料。
二、评审对象、标准及名额
在籍在校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且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
乌兰夫奖学金每年评选10人,每人每年一次性奖励10000元。
各系推选拟获奖人数按照二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人数比例进行核定,按照 “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学院层面进行差额评审。
系部 |
医疗护理系 |
艺术系 |
经济管理系 |
机电工程系 |
化工工程系 |
通用航空系 |
推选拟获奖人数 |
14 |
5 |
3 |
3 |
2 |
2 |
三.材料填报及要求
符合乌兰夫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院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条件及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初审名单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初审名单汇总表》及《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注意事项:表格填写均在电脑上操作,正反两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班级、各系分别签注意见(班级、院系不得只签署“同意”,应着重评价学生突出优点),并统一加盖公章。学生申请日期、推荐人签名日期、院系和学校盖章日期以及公示日期要顺延衔接,不能为同一天或未满公示期限内;附表1一式2份,每份均有学生本人、班主任和院系领导手写签名,报学院资助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一)各系要在系资助认定工作组领导下,由系学生科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班级评议认定小组认真履行职责职能,开展评议评选。
(二)所有材料均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初审名单汇总表》统一采用Excel格式,报送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前。
联系人:李慧玲 联系电话:0483-8332024、18****07658
附件:1.《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2年度乌兰夫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22年度乌兰夫奖学金评审项目得分明细表》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