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内蒙古教育厅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江苏、云南、四川、北京等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与以往个别地区疫情对比,此次发生在上述地区的疫情呈传播力强、病毒载量高、致病性增强的特点。国家卫生防疫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为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落实主体责任。根据7月29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各系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以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一抓到底的防控韧性,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 加强防控教育。各系各班主任要加强学生疫情防控线上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观念,加强自律。特别要加强学生暑期出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要求学生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参与群体性聚集行为,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三、 实施报告制度、做好台账管理。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分类掌握暑期学生健康状况、行动轨迹,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行程可追踪;一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异常情况,立即就医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追踪其诊疗情况,关心关爱学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果断处置。
四、 全面做好疫苗接种工作。12-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已全面启动,请各系继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及疫苗接种统计工作,提示适龄学生,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都应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努力提升接种率,建立免疫屏障。各系于每周五上午将疫苗接种情况上报学生处学生科。开学报到日12-17周岁学生须上交疫苗接种凭证。
五、 严格返校规定。全体学生要按照秋季开学报到日期返校,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返校。外出旅游、探亲等学生8月10日须返回居住地,8月10日至开学前全体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再外出外地,须在居住地进行健康打卡做好返校准备。
学生处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