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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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职学生贷款毕业确认及续贷学生填写《续贷申明》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0-06-09

 

各系:

为做好202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有关要求,请各系、各班级组织学生登陆贷款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续贷声明录入等工作。现就填写《续贷申明》事项通知如下:

  1. 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通知今年毕业的已贷款学生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毕业确认,必须先更新个人信息、就业信息、家庭联系人信息

  2. 学生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系做好宣传工作,组织有继续贷款意向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此后信息有变更的,请及时登陆系统更新。

    二、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请有贷款意向的续贷学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上一学年来的个人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以及下一学年的续贷意愿,字数要求100-200字以内),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

    三、系统操作事项

    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凭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名与密码进入系统后(如忘记登录密码,请联系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在“贷款申请”功能中点击新增,在续贷声明栏中录入声明内容,续贷声明填写完整后再依次填写贷款金额、年限与申请原因等内容,最后点击“确定”提交“贷款申请”。

    四、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

    由于各地政策不统一,请各系、各班级通知学生联系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是否需要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需要开具的学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见附件),由各班级将填好的电子表格打印后将纸质资料统一交系学生科,最后由各系统一交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盖章手续,同时各系需提交一份纸质版的《2020年续贷学生名单》,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

    五、注意事项

    1.本通知中“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助学贷款。

    2.填写“续贷声明”只是预申请助学贷款的流程之一,续贷声明经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需要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手续。并且在9月份(下学期开学初)带上县资助中心开具的含有回执校验码”的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待学院资助中心将回执校验码录入系统后,县级资助中心、开发银行最终审核通过后,整个贷款手续才算办理成功。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按照模版进行修改,特别注意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填写。

    4.此项工作是在校学生续贷生源地贷款的必要前提,请各系、各班级通知有续贷意向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填写提交续贷声明。凡没有填写声明或不认真填写声明,造成续贷申请生源地贷款不成功,责任自负。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见附件。

    联系人:张自海

    联系电话:136****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