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内教函〔2019〕10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做
好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0〕19号)精神,我院获得一个中职奖学金名额,为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各系要严格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规范报送评审材料。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功能。
二、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
各系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内教函〔2019〕104号)第四章中申请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学院层面组织开展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优秀。
(6)选拔评审方式可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制,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成绩以教务处提供为准,按上学年班级总分排名前后),且没有任何不及格科目,占50分;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省级、院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有获奖证书或证明)占15分(全国、省级5分,院级10分);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全国、全区科研、科技进步奖(有获奖证书)占5分;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院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个人项目、集体项目奖项(有获奖证书)占5分;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个人项目、集体项目奖项(有获奖证书)占5分;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等实际行动(有相关证明、参见各类公益服务及志愿者等社会活动)占10分(参加社会各类公益服务及志愿者活动一次活动3分,参加校内志愿者活动累计时长20小时以上占5分,最高10分);获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有证书)占5分;其他能证明特别优秀事项占5分,推选分数最高的学生。量化打分要做到应登(记)尽登(记),并由各系审核印证材料。
(二)对象、标准
中职有学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三、规范程序,按时报送
(一)材料报送
1.所有拟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载《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严格按照《<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并提交《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和附加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证明等),一式三份。
2.《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附件3)。加各系公章的《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式一份。
(二)填报要求
1.各系推荐一名拟获得者。
2.对于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要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各系审查。
3.各系要统一使用《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1)纸质版签名处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2)“年级(专业)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审查意见不得千篇一律、过于简单;(3)纸质版推荐人和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理由或签名。“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4)日期一律手写;(5)除上述四项外一律机打。
“申请理由”栏日期、“推荐理由”栏日期、“年级(专业)意见”栏日期,以及“学校意见”栏日期要顺延衔接,不能为同一天或未满公示期限内。学生审批表上的公示时间应达到规定的5个工作日。因审核不严上报材料出现错填、漏填信息情况的学校,要写说明并由学校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4.《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学生申报材料。学生申报材料为A4版面大小,按照审批表、证明材料顺序整理和扫描。每名学生申报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按照以下格式命名:“编码-省份-学校-学生姓名”。编码为1500+学校所属类型(1代表教育部门中职学校,2代表技工院校)+学生序号(4位,与汇总表上的序号一致)。如,“内蒙古经贸学校王XX同学(汇总表中序号为15)”的申请材料命名为“150010015-内蒙古-内蒙古经贸学校-王XX”。
(三)报送时间
各系2020年10月23日前,将附件1、2(纸质版与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学院资管理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红宇
联系电话:0483-****2274 186****3030
QQ离线文件:QQ号:****697759
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办公楼5楼519室。
附件:1.《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
2.《<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
4.《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